武汉消防施工改造为您解析基于消防新规的应急照明系统应用(二)
发布时间:2021-09-09 16:27:25| 浏览次数:

 

 在新规之中,消防应急照明系统主要可以分为集中控制以及非集中控制等两种类型。规范3.1.2中规定,可以在设置消防控制室的具体场所必须选择集中控制系:设置火灾自动的报警系统,然而没有设置消防控制室的场所的场所应该选择集中控制型系统,可以在其他场所来选择非集中控制系统。

 然而此种控制方式也可以依据供电方式分为四中类型;集中电源集中控制型、非集中电源集中控制型、自带电源集中控制型,自带电源非集中控制型。集中电源集中控制型。在非火灾状态下,照明灯主供电(AC220V)由消防专用应急回路或所在防火分区的消防电源配电箱提供。

 集中电源向本防火分区的灯具供电时,应同时采集相应分区的正常照明电源状态,保证在非火灾状态下正常照明电源断电时,照明灯具转入应急点亮模式,正常电源恢复供电后,灯具恢复到原工作状态。集中电源非集中控制型。

 在非火灾状态下,照明灯主供电(AC220V)由本层正常照明配电箱提供。火灾确认后,必须在动手操作集中电源,控制集中电源在将其转入到蓄电池电源输出后,并且控制其配接的全部照明灯应急进行点亮,设置区域火灾报警系统的场所,集中电源接受地区火灾报警系统控制器的火灾报警输出信号后,必须自动转入蓄电池电源进行输出,同时控制配接的照明灯应急进行点亮。

 自带电源集中控制型。在非火灾状态下,照明灯主供电(AC220V)由消防专用应急回路或所在防火分区的消防电源配电箱提供。应急照明配电箱向本防火分区的灯具供电时,应同时采集相应分区的正常照明电源状态,保证在非火灾状态下正常照明电源断电时,照明灯具转入应急点亮模式,正常电源恢复供电后,灯具恢复到原工作状态。

 自带电源非集中控制型。在非火灾状态下,照明灯主供电(AC220V)由本层正常照明配电箱提供。火灾确认后,应能手动操作切断应急照明配电箱主电源的输出,并且控制好配接照明灯应急点亮。应急照明配电箱主电源输出,与此同时控制配接照明灯应急进行点亮。

 设置区域火灾报警系统的场所,系统可以自动应急启动,应急照明配电箱可以接收到火灾报警控制器的火灾报警输出信号以后,必须自动切断主电源输出,同时控制好配接全部照明灯进行应急点亮。


三、消防应急照明系统的应用措施

 新消规应急照明系统的优势分析。

1)传统的消防应急照明系统作为一个独立的配电系统,但并没有实现与消防控制系统的联动,因此在面对复杂情况时,能否有效疏散逃生就会存在问题。而与消防控制系统联动后,则可以快速准确地获取火灾信息,生成更可靠的逃生路线,实现了“就近疏散”向“安全疏散”的转变。

2)新的消防应急照明系统的供电电压为DC36VDC24V,相比于原先AC220V供电的应急照明系统,安全性大大提高。新消防应急照明系统使用问题。作为电气设计人员,在设计和使用过程中,本文对部分内容存在疑问。

 如在未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场所,自然也不设消防控制室和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那么这个时候,该怎样设置消防应急照明系统呢?大部分设计师会采用非集中控制型的方式,其供电电源可以为正常照明配电箱,这和传统的应急照明系统类似,也是之前设计行业的主流方案,但此种方法实则存在缺陷。

 此种方法在火灾确认后,要求进行手动操作切断照明配电箱的主电源进行输出,与此同时也应该控制配接的照明灯应急点亮。试想在火灾的紧急情况下,逃生尚且来不及,谁会有时间去手动操作。当然,规范中做此要求,自然考虑到不需设火灾报警的场合都是小型建筑,不存在复杂的逃生情况,但由此联想,如果可以在不触及应急照明的情况下逃生,那这套应急照明系统本身会不会造成某种程度上的浪费。

    消防应急照明系统在工业中的应用。工业类建筑形式简单,所以相较于民用建筑,工业建筑疏散方向单一,控制系统比较简单,一般不存在疏散方案的选择。但因工业建筑环境多样,功能复杂,既存在办公楼这样的正常环境,也存在消防泵房,瓦斯泵房这样的潮湿环境和爆炸危险环境,所以相应的应急照明设备需根据实际环境进行选择。

    另外,由于工业建筑和民用建筑相比更为分散,因此很多建筑只能采用非集中控制。因线路长短不一,在线路设计和优化时难度也更大,设计时需考虑压降的影响,在设计每个回路时,需根据每个回路的灯具数量、容量、供电距离进行合理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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